Wednesday, May 12, 2010

住房與兒童成長問題

By T.W.

  社會問題往往是一環扣一環的。

  高樓價問題近年成為內地和港澳的熱話,是低收入群體和夾心階層的怨氣之一。無樓的低收入家庭要承受愈加沉重的租金壓力,夾心階層則“上樓”無望。本文無意參與置業無望問題的討論,反倒希望藉此帶出一個擾人的問題,那就是我們始終面臨着跨代貧窮的陰霾。

  四月廿八日《澳門日報》的“閒聊坊”專欄提到低收入階層因經常被迫遷以致頻繁搬屋,居住環境的頻繁轉變使孩子深感困擾,因迫遷而受害最深的是本來應該擁有快樂童年的下一代。當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不能有一個安穩居所時,那是很令人感到沮喪的。社會需要竭力為孩子提供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並提供良好的教育。頻繁轉換居住環境,人為地扼殺了小孩本應可享有的良好成長環境,打擊了他們的學習和個人成長。這些小孩的遭遇大有可能在若干年後造成青少年問題。

  具體而言,最嚴重的會導致他們學壞,包括聯群結黨欺凌他人、濫藥,甚或從事非法勾當等等;而沒有“正式學壞”的,由於他們學習的基礎、興趣和積極性受到衝擊,導致成績未如理想而頻繁留級,或中途輟學;有的勉強完成中學。縱使這些童年時期持續受困的青少年將來有幸能進入大學,但童年不理想的成長環境使然,會埋下“犬儒”種子,不談抱負和理想這等“抽象”的東西,讀大學只求一紙證書,畢業後能更好地找工作,並如熱鍋螞蟻般渴求快快升職加薪,一切只向錢看 (當然此乃人之常情,但我在這裡特指的是以犬儒和悲情的心態對待工作和生活的青年),他們的人生價值觀已積重難返。

  綜上所述,頻繁搬屋這種扼殺孩子健康成長的負面因素,導致這些孩子將來的學歷水平,或曰“個人發展水平”,相對其他群體而言處於劣勢,和他們的父母輩相比並不能有大幅度的提升,致使他們終歸在低下階層圈內打轉,取得“全人發展”的希望消失。在當今澳門人均生產總值節節上升並追近西方發達國的年代,我們的孩子應該享有有助他們日後適應新世紀挑戰的理想成長環境的“合法性”(Legitimacy)。

  相比起兒童成長問題,我們經常掛在嘴邊的住房問題是建基於一些相對更“理想化”的想法 (夾心階層和新一代“上樓”)。其實重點已經不再是爭論政府是否有義務確保新一代較易上樓這等表面化的問題那樣簡單,而是背後有一個更為關鍵但常被人有意無意忽略的因素,那就是兒童應受到關顧 (不是溺愛) 不應該受到扼殺。正如本文所述,兒童快樂健康地成長關乎社會未來的形態和長遠競爭力。折衷地說,縱使政府未能妥善處理好成人世界的民生問題,兒童問題絕對沒有失守的理由。但無奈的是,衝擊着成人世界的問題,大多都不由自主地也衝着兒童而來。


  本文由筆者所作,原載於2010年5月10日《澳門日報》新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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